
1994年国地税分设以来,喀什地区地税系统在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和当地党政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税收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依法治队、从严治队,不断的推进税收征管改革,依靠科技加管理,在基层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及组织体系建设中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机构职责
2002年4月19日根据自治区机构改革办公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喀什地区地方税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新机改办字〔2002〕25号)规定, 喀什地区地方税务局为自治区地方税务局的直属机构,负责本地区地方税收管理工作,领导所属县(市)地方税务部门工作。
㈠主要职责
⒈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的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并结合本地区实际,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
⒉负责组织由地方税务部门征收管理的各种税收,监督检查本地区地方税收政策的执行情况及征管工作;负责人民教育基金及文化事业建设费的征收工作;
⒊按照地方税收管理全县,办理有关减免税事宜;
⒋负责地方税收的稽查工作;负责偷税、欠税和抗税案件的查处工作;
⒌管理地方税收的计划、统计和会计工作;
⒍负责地方税务部门的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和基层建设;负责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
⒎负责地方税务部门纪检、监察工作;
⒏负责地方税务部门的信息化建设和管理工作;
⒐负责分析税收信息,掌握税收动态,组织税法宣传工作;
⒑承担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和喀什地区行政公署交办的其它工作。
㈡内设机构及职责
⒈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协调机关政务工作;管理机关行政事务工作;负责机关秘书工作;起草和审核重要文件、报告;组织筹备各类会议;负责税收宣传和税务信息工作;负责文电处理、保密、信访、档案管理工作;负责综合治理和安全保卫工作;负责机关财务、财产管理工作;负责对外接待工作。
⒉人事教育科
贯彻执行上级组织、人事、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有关组织、人事、教育管理的制度、办法、规定,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机构编制、干部管理、劳动工资、人事档案、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
⒊政策法规科
对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核把关;对税收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重大税务案件的审理;负责税收执法过错责任的追究工作;办理税务行政复议、应诉和赔偿工作;负责税收政策的调查研究及税法公告工作。
⒋税政一科
负责营业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车船使用税、房产税、屠宰税、土地增值税、资源税、城市建设维护税、城市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的征收管理和税收政策业务及涉外地方各税工作。
⒌税政二科
负责地方企业所得税及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和税收政策业务;负责集体企业、私营企业的财务管理工作;负责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的各项地方税的征管;负责遗产和赠予税的税收政策业务;负责教育费附加、人民教育基金、文化事业建设费的征管工作。
⒍征收管理科
负责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颁布制定的税收征管办法和制度;负责征管改革方案的组织、落实、协调工作;负责组织检查地方税务系统和纳税人征管制度的执行情况并监督执行;负责发票管理和税务登记工作。
⒎计划财务科
编制税收长远规划;负责编制年度税收计划和上级下达的年度税收计划的分配落实及计划执行情况的分析;负责税收会计、统计工作;负责税收票证的管理;负责经费、财务、装备、基建等管理工作;负责本系统内部审计工作。
⒏信息管理科
负责税收信息化建设的统一规划和具体实施工作;负责税务应用软件及相关软件的推广和维护工作;负责本地区计算机网络建设及运行管理;负责本地区网络管理人员的业务管理;负责制定本地区计算机软件、硬件、人员的管理制度;负责地方税务系统公务员计算机技术应用的培训与指导。
⒐监察室
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以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㈢直属机构
⒈喀什地区地方税务局稽查局
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制定的税务稽查工作的制度和办法;负责地方税务稽查工作;负责地方税收偷税和抗税等重大案件的举报调查取证和定案处理工作。
⒉喀什地区地方税务局泽普石油基地地方税务局负责奎依巴格镇范围的石油企业及其驻镇地方企业、个体户的地方各税的征收管理工作。
⒊喀什地区地方税务局机关服务中心。
㈣所属县(市)局职责
各县(市)地税局为喀什地区地方税务局的直属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地方税收管理工作。
⒈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制定的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研究、落实上级税务部门制定的地方各税、基金、费在本县(市、区)的具体征收管理实施办法。
⒉负责地方各税、教育费附加、人民教育基金及文化事业建设费的征收管理工作;负责税法宣传工作。
⒊负责地方税收的检查工作。
⒋负责地方税收的计划、统计和会计工作。
⒌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人事和纪检监察工作。
⒍负责本局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以及教育培训工作。
⒎承办喀什地区地税局和当地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队伍机构变化情况
|
1995年 |
| 职工人数 |
干部 |
工人 |
民族 |
汉族 |
党员 |
年 龄 |
本科及以上 |
大专 |
中专 |
中专以下
|
| |
| |
女 |
30岁以下 |
30-40岁 |
40-50岁 |
50岁以上 |
|
|
| 710 |
206 |
643 |
67 |
442 |
268 |
154 |
402 |
216 |
66 |
16 |
17 |
113 |
356 |
224 |
|
2007年 |
| 职工人数 |
干部 |
工人 |
民族 |
汉族 |
党员 |
年 龄 |
本科及以上 |
大专 |
中专 |
中专以下
|
| |
| |
女 |
30岁以下 |
30-40岁 |
40-50岁 |
50岁以上 |
|
|
| 704 |
244 |
667 |
37 |
377 |
327 |
366 |
177 |
333 |
179 |
15 |
606 |
407 |
3 |
95 |
三、加强干部职工的教育培训工作
㈠抓干部职工的业务培训教育。每年初结合实际制定业务培训计划,共举办培训、参加培训100余期,参加培训人次3000余人次。通过培训,干部职工的知识得到一定程度的更新,业务素质得到了一定的提高。
㈡抓干部职工的学历教育。1994年机构分设时喀什地税系统大专以上学历人员占18.31%,中专学历人员占54.59%,通过这几年学历教育工作的加强和努力,大专以上学历已达到84% ,比1994年增长了66个百分点。全系统干部职工的综合素质显著提高。从2001年开始,学历教育重点转向专升本,目前已有专升本学习人员200余人。
㈢从2001年开始,地区局每年抽出50名少数民族干部脱产120天学习汉语知识,已有193名少数民族干部汉语水平通过考试达到国家4级以上标准,占少数民族干部总人数的33%;已有217名地税干部取得国家计算机一级证书。
四、干部任用情况
㈠副科以上领导岗位一律实行竞争上岗
喀什地区地税系统自1999年以来,对副科以上领导岗位均是通过竞争实行上岗,采取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演讲答辩、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党组集体讨论、任前公示、决定任命等程序。通过竞争上岗,及时把德才兼备、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优秀干部选拔到领导班子中,同时增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透明度,加大基层领导干部交流轮岗的力度,优化班子的年龄、知识和专业结构。在2002年的机构改革中,力度大、效果明显。有7位原任领导干部走上了一般工作岗位,占11%;有14位同志交流轮岗,占22%;机构改革后副科以上领导干部的平均年龄为36岁,较机构改革前38岁年轻了2岁,经过“双向选择”,局机关有4位同志落聘。全系统提拔使用30岁以下的干部11名,学历层次均在大专以上学历,基本上是对口专业。
㈡大力推进人事制度改革,引入竞争激励机制,营造良好的选人用人环境
1998年以来,喀什地税系统县(市)局对科(所)长(股级)的选拔任用就推行了竞争上岗,对一般干部积极推行了双向选择。1999年,进一步深化了人事制度改革,对中层领导干部的选拔实行了竞争上岗,并进行轮岗交流。至今先后已经次对全系统中层领导干部实行竞争上岗,力度最大的一次是2002年5月份的机构改革,力度大、涉及面广。通过竞争上岗和双向选择,进一步明确岗责、责任到人,真正体现能力和水平,不断推动了管理、征收等各项工作走上新台阶。
六、加强对基层领导班子的建设
㈠加强对基层领导班子的年度考核工作。制定了《县(市)局地方税务局基层领导班子年度考核试行办法》,每年度终了时,深入基层一线,通过民意测评广泛听取群众意见,了解基层班子及成员这一年来履行职责的情况。
㈡大力开展创建“先进基层领导班子”活动。制定了《喀什地区地税系统创建“先进领导班子”暂行办法》,每年年终开展评选“先进基层领导班子”活动,并进行表彰奖励。
㈢一年召开一次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
喀什地区地方税务局党组制定了《县(市)地方税务局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根据这个要求,基层局党组织每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一般是在年终班子成员考核时一并进行,地区局党组专门派人参加指导。通过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进一步加强了领导干部思想政治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提高了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
七、广泛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争当先进个人活动
喀什地税系统在2000年被命名为“自治区级文明行业”,在此基础上大力开展了评选“优秀税务工作者”、“先进领导班子”、创建“青年文明号”等活动。通过努力,全系统有23个集体获得地区级“青年文明号”荣誉称号;有3个单位获自治区级“青年文明号”荣誉称号;涌现出全国优秀税务工作者和自治区地税系统第一届“优秀青年税官”1人;涌现出2个自治区级基层建设先进县(市)局,2个自治区级基层建设先进税务所,2个自治区级优秀县(市)局长,2个自治区级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6个自治区级最佳岗位能手,均得到自治区地税局的表彰奖励。 11 个“自治区级行风建设示范窗口单位”,地税系统有34个(次)单位被当地评为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先进,其中地区地税局连续7年被评为喀什地区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先进。
喀什地区地税系统1994年至2006年累计组织税收收入282,565万元。税收收入一直保持较高增长态势,为喀什地区的经济建设与发展做出了贡献。
喀什地区地税局机关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喀什市克孜都维路469号
邮政编码:844000
网址:http://www.ksds.gov.cn